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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名称及标志 根据《商标法》*十条,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: (一)同*人民共和国的地区名称、*、**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*地区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、图形相同的; (二)同外国的地区名称、*、**、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该国**同意的除外; (三)同**间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; (四)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**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授权的除外; (五)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; (六)带有民族歧视性的; (七)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; (八)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是,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;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。 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 而在山东齐河,一个叫李继华的直接注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册了“孟祥斌”商标,商标使用时间自2010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。让很多人难以接受的是,这个商标的使用商品除了写字纸、书籍封皮、订书钉等文具,还包含了卫生纸。 注册人:“梦祥斌”是为了怀念英雄 在金华,孟祥斌生前所在*曾与“梦祥斌”商标的注册人方冬生进行过交涉,但多次协商均遭拒绝。2010年11月20日,他们正式向地区商标评审**提出撤销申请,认为“梦祥斌”商标亵渎孟祥斌精神,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。 4月16日,记者找到在市区北苑小区行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医的方冬生。因为商标注册引起争议,一年多前,他就曾接受过不少媒体的采访,他一再讲述自己注册这商标是“为了**英雄孟祥斌”的初衷,现在再来看这个问题,他的观点没有改变:“既然注册了,为什么要撤销呢?” 他拿出整整7页写得密密麻麻的材料,既有对地区商标评审**的答辩,也有面向市民的说明。**的意思是“梦祥斌”非“孟祥斌”,梦表达的是一种崇敬和怀念,在程序上符合规定,也并没有伤害社会道德风尚。而且,他表示,自己并没有通过这个商标获利,“这个商标一直放着没有动”。 叶庆华:这个商标侵害了所有“孟祥斌” “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名字,这是对所有叫这个名字的人权益的侵害。”孟祥斌妻子叶庆华4月16日说起这一事件想到的不仅仅是自己的丈夫,“那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些还健在的人,听到自己的名字变成了商标又该作何感想?” 尽管在言辞中,叶庆华对有人想用这一商标牟利的做法有宽容之意,但听到商标被用在卫生纸之类的产品上时,她心绪难平地说:“这说起来的确有亵渎的感觉。” 据悉,地区商标评委会已于去年底受理“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梦祥斌”商标撤销案,目前此案仍在办理之中。此案也成为国内一个因“傍英雄”、“傍英烈”而被依法提请撤销的商标案。 而在山东齐河,“孟祥斌”的注册人日前表示,这个商标注册后没有使用过,他愿意对“孟祥斌”商标提出撤销申请,或进行保护。 律师:商标“窃取”英雄人物的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社会价值 “商标能够注册成功在程序上有一定的合理性。”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善说,办理注册业务的商标事务所是**机构,注册也是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,比如经过审核、公示等各个环节。 但细思之下,就会发现其中的不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妥之处。“**注册人和孟祥斌之间没有任何关系,抢注商标的意图是明显的,就是想利用英雄人物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价值,孟祥斌已经成为公众人物,在金华人民,乃至全国人民心中的分量是不言而喻的。”陈善说,《商标法》规定,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,这个在先权利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权。 而且英雄人物的名字作为商标,用于谋取商业利益,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违公序良俗。 商标可以注册,但若属于注册不当商浙江金华市商标注册标,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可以申请撤销。对于这个已被受理的撤销案件,金华市法律界相关人士表示,撤销有比较充足的理由。